侗族的丧葬:有停棺待葬的习俗
侗族的丧葬习俗 丧葬习俗各地不尽相同。 老人咽气后,温水浴尸,男性剃发,穿寿衣,长子给死者嘴里放“含口银”,入棺土葬。 从江县高增一带有“停棺待葬”的习俗,待..
侗族的家庭婚姻
家庭
多数是两代人的小家庭,三代同堂的也有,四世同堂的罕见。儿子结婚有孩子后,便与父母分家。也有几弟兄都成婚后才分家的。
父母多数由小儿子养老。父亲是一家之长,但粮仓的钥匙由大儿媳掌握,安排生活。父亲丧失劳动力,由儿子当家。首饰衣物由母亲掌管,母亲去世,首饰由女儿继承,其他财产由儿子继承。儿子分配所继承财产时,请舅舅叔叔裁定,要给未婚姑娘留“姑娘田”。无嗣者可收亲戚的儿子做养子,养子享有继承权。家庭成员的分工基本上是男耕女织。
婚姻
侗族男女一般婚姻自主。父母包办的也不少。过去在老熟人之间,还有给子女订娃娃亲的,订了亲,每逢节日。男家要给女家送礼,双方到了一定年龄,还要请媒人来举行订亲仪式。侗族地区目前早婚现象较严重,一般是十七八岁,有的十五六岁,个别的甚至是十三四岁就结婚了。
订婚要选吉日,仪式比较简单,男方请媒人带上月饼、猪肉、酒等礼物送到女家,女家请媒人吃一顿饭,带回去连着头的半只鸭表示酬谢,媒人再回到男方家里吃罢晚饭便礼毕。姑娘一订亲,别的小伙子就不能再向她求婚了。
结婚也要选择吉日,一般在正月初一或二月、八月与十二月的二十七。迎娶仪式,各地不同。贵州从江县侗族在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晚上,男方请一位上有父母,下有子女,家里富足的妇女做“引婆”,半夜提着马灯到女家去接新娘。广西三江某些地区在迎亲中尚有“抢婚”的残余成分。“不落夫家”或称“坐家”的习俗在侗族农村仍较普遍,而且有些地区新娘在坐家期间仍可“行歌坐月”。
夫妻感情不和,双方都可提出离婚,但有儿女的很少离异。离婚财产平分,子女归男方。即使子女年幼,暂归女方,长大也要回到男方家。寡妇可以改嫁,鳏夫可以续弦。姑舅表婚优先,姨表兄弟姐妹禁婚。同姓可以通婚,不同辈分间禁婚。
侗族的丧葬习俗 丧葬习俗各地不尽相同。 老人咽气后,温水浴尸,男性剃发,穿寿衣,长子给死者嘴里放“含口银”,入棺土葬。 从江县高增一带有“停棺待葬”的习俗,待..
侗族的禁忌 民间禁忌较多,涉及到生产、生活、婚丧、节日等各方面。 正月巳日亥日不能上坡生产; 二月、八月的子日午日不能走亲戚; 三月、九月的丑日未日不能下种;..
侗族的宗教 信仰多神,崇拜自然物。 在侗族信奉的诸神之中,女性神居多。 女性神中“萨岁”(创立林寨的始祖母)最为神圣,各村寨都有“萨岁庙”。 有些林寨还有土地..
侗族的文娱体育活动 侗族地区是“诗的家乡,歌的海洋”,年长的教,年轻的唱,年幼的学,已成为社会风气与生活内容。 侗歌体裁有小歌、大歌、叙事歌、礼俗歌四种。侗歌..
侗族的饮食 主食米饭,农闲两餐,农忙三餐,一般不吃粥。 副食的主要特点是嗜酸,喜食酸辣,好吃鱼鲜,有吃生鱼的习惯,但调拌得很讲究。 家家有用坛子或木桶腌制的酸..
侗族的服饰 过去侗族的服装基本上是用自己纺织印染的侗布来做,细布与细缎等只做盛装或配饰。 目前有些地区已改用机织布。 衣着多为青、紫、白、蓝等色。 男子上穿对..
侗族的生产活动 主要经营农业,兼营林业。 主要农作物是水稻,另外有小麦、谷子、红薯、玉米等。 经济作物有棉花、烤烟、茶、药材等。 林业主要有杉、松、油桐、油茶..
侗族的村落与居住环境 村落 侗族多按族姓聚居,村寨大都依山傍水。小寨四五十户,多为同姓;大寨五六百户,姓氏较多。经济发达的平坝地区,也有上千户的寨子。寨中道路..
侗族的节日习俗 侗族传统节日很多,除与汉族共同的春节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、重阳等节日外,较隆重的有侗年(十月或十一月择日欢庆)、祭牛神、吃新节、三月三、花炮节、..
侗族热情好客,讲究文明礼貌。 在寨内见了面,不论生人熟人,总是先打招呼。在离水井较远的花桥、凉亭、鼓楼里,常有侗族姑娘挂的清泉水桶与水瓢,供人饮用。姑娘若不做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