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山族的家庭婚姻:一夫一妻制、阿美人还保留母系氏族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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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山族通行一夫一妻制家庭,男子是一家之主。

家庭财产在多数族群中实行长子继承,如无长子,大都是招婿继承。部分阿美人还保留母系氏族制残余,男子入赘女家,家业均由长女继承,女户主掌握家庭的管理权。

排湾人则不论男女,家庭财产一概由长女或长子继承。

高山族禁止近亲通婚。男女青年婚前一般有恋爱自由,通常是通过劳动或唱歌、跳舞等娱乐活动选择对象,但结婚必须取得父母同意,个别地区完全由父母包办或指腹为婚。

高山族男女从少年到青年都要经过几年的锻炼,掌握了一定的生产技术,取得成人资格才能结婚,如有的地区,男子在十七八岁时,熟悉农耕、狩猎后才算成年,女子在十五六岁时熟练编织技术才能结婚。

阿美人男子结婚后要入赘女家;曹人有男子婚后随妻子到岳父家帮助劳动的习俗,少则一二年,多则五六年不等,生下第一个孩子才能回到自己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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